2022-01-12 00:51:02
都说交通罚款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一“大”来源,这个很多人都早有所耳闻,那收来的罚款都用到哪去了呢?却没几个老百姓清楚。
前段时间,新华社主办的《半月谈》杂志,连续发布多篇文章披露某些市县的罚款乱象,令人触目惊心。在北方某县,一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才1亿多元,可当地交通违章罚款竟“创收”了3000多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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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管部门成了“山大王”,靠路吃路
据悉,这个不通高速的山区县是煤炭运输必经之地,许多运煤车辆进出,都要经过这个县。当地有干部表示,县里工业不发达、企业较少,“领导要钱就找交警等执法部门”。
当地司机反映,仅在一段几十公里的省道上,就有近10个电子眼。除了横杆测速设备多之外,在道路下坡、拐弯等地方的路边树旁,还有隐蔽的立杆式测速抓拍设备。
报道中没有明说这个“北方某县”到底是哪里,但可以肯定的是,这种“山大王”不止一个。据小编了解,在南方一些城市,乱罚款同样非常严重。
有一位生活在长江三角洲的朋友说,当地司机尽管对路况非常熟悉,也难免中招。一年被罚个一两千是家常便饭;2021年年初,广东佛山一高速岔路口遭舆论痛批“罚款印钞机”,总罚款超1.2亿元,62万车主在此违章。
至于一些地方给基层执法部门下达各种罚款指标,都已是“公开的秘密”。搞花式“创收”的方式层出不穷。
茂名高速的“超长实线”
江苏盱眙的“迷你单黄线”
仅仅城市层面都这样,那全国......
2
全国罚款总额3000亿,每车罚款逾千元
2020年有一张网传的全国交通罚款排名图片,统计了29省市的交通罚款数据。29个省市罚款总额3000亿元左右。按照中国现有汽车保有量2.75亿辆来算,平均每辆车的罚款高达1090元。
图源:网络统计
据《经济》杂志报道,从20世纪90年代末国家规定罚没款上缴财政开始累计,北京市交通罚款累计有几百亿元;上海不算在沪外地牌照车辆,一年约有30.4亿元的交通罚款;深圳市交警副局长做客电台节目时曾表示,深圳7个月违停罚款就有3亿......
随便抽一个地方出来算算看,交通罚款都是一笔天文数字。
3
交通罚款,一笔“糊涂账”!
罚款收了这么多,都用到哪里去了呢?
此前有媒体曾报道,上海、广州等大城市交通部门的财政公示中,交通罚款收入不仅去向不明,连具体金额也未公示。记者采访了广州财政局副局长,得到的回复竟然是:“交通罚款涉密不可以公开。”
“涉密”?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曾追问,“交通罚没收入罚的都是老百姓的钱,这个数据有什么涉密的吗?”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八十二条规定: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,应当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;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,应当全部上缴国库。
这些规定至少表明2个信息:一,作为一种非税收入的交通罚款,并不能纳入地方财政使用;二,既然应当全部上缴国库,那么就不应该有任何秘密可言。
但这么多年过去了,交通罚款的公开,始终是含糊其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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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理以罚款为目的的电子抓拍!
2021年全国两会时,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透露:
“对‘电子警察’在什么路段应该设置、设置多少、由谁核准、多久进行准确度检验,包括使用规范标准和程序问题,国家和行政主管机构从未作出立法效力较高的法律或行政法规,这导致了各地在使用“电子警察”的过程中,以法律效力层次很低的文件为依据行事,并带来以罚代管,罚款使用不公开不透明等滋生腐败问题。”
全国人大代表、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韩德云。图/受访者提供
彼时韩德云也带来了《关于防止滥设滥用“电子警察”,提高交通公正执法水平的建议》:
一是公交管理部门应该从国家统一管理层面,规范各地使用“电子警察”的标准,限制地方交管部门利用“电子警察”获得罚款收入的行政执法权空间;
二是严格规范“电子警察”查处违章违法行为的程序,防止滥用;
三是应以结果为导向判定违法行为,提高接受投诉纠正不当判罚的比例。
交管执法部门是国家维稳不可或缺的一员,他们不应是个“恶霸”的形象,相信还是有很多切实为人民服务的好警察,这些负面的印象也对他们造成不公。
执法处罚的初衷,是对被执法者的惩戒和教育引导。交通违法处罚是手段而非目的,全部一罚了之,必将引发群众不满,损害政府公信力。
阳光才是最好的“杀菌剂”,对于交通罚款,无论是用到高速公路、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,或是支撑财政支出,充实国库,或是什么地方,都不是老百姓纠结的点。大家只想辛苦挣来的钱不要被罚得不明不白,得到公民应有的知情权、监督权。
—小调查—
你们收到过不合理的罚单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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